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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新北市藝文中心、新莊文化藝術中心、樹林藝文中心112年7月至12月演藝廳及演奏廳零星檔期開放申請

 

新北市藝文中心、新莊文化藝術中心、樹林藝文中心1127月至12月演藝廳及演奏廳零星檔期開放申請

一、場館:

() 新北市藝文中心/演藝廳及演奏廳

()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

() 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

 

二、開放檔期:

() 新北市藝文中心/演藝廳及演奏廳

  1. 演藝廳:1127-12月開放可申請零星檔期請參閱(附件1)

  2. 演奏廳:1127-12月開放可申請零星檔期請參閱(附件2)

()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:1127-12月開放可申請零星檔期請參閱(附件3)

() 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:1127-12月開放可申請零星檔期請參閱(附件4)

 

三、檔期申請說明:

() 申請資格

  1. 年滿18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
  2. 機關、學校或政府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體、公司或基金會,具備辦理文化性活動資格者。

() 申請內容

  1. 申請人舉辦之活動節目應以表演藝術為主,且應符合本局各中心演藝廳及演奏廳等表演場地之服務功能。

  2.申請不得用以辦理電影放映、集會、典禮、頒獎、演講、晚會及其他類似形態之活動。

() 申請資料(請備齊下列資料,缺一不可)

  1.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(如係個人提出申請,請檢附身分證正、反面影印本)。

  2.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1(附件5)

  3. 演出企劃書1份。

  4. 場地使用切結書1(附件6)

  5. 使用收費計算表(試算版)1(附件7)。※試算用,正確金額以公文核定為準。

() 受理申請時間:111117日起至檔期額滿截止(不定期公告)

※請於上班時間,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送或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至指定收件地址。

() 收件地址:

  1.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/演奏廳:220201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,新北市藝文中心收。信封請註明「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/演奏廳租借申請」。

  2.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:242028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,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收。信封請註明「新莊文藝中心演藝廳租借申請」。

  3. 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: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-8號,樹林藝文中心收。信封請註明「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租借申請」。

※請於上班時間,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送或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至指定收件地址。

() 申請資料未齊者予以補件,請於通知日起7日內補件,未於時限內補齊者則視同放棄。

() 收費標準:「新北市藝文展演場地使用收費標準」於109318日公告施行,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將依據辦理(附件8)

() 場地管理規定:請遵照「新北市政府藝文展演場地使用管理要點」(附件9)及本局相關法規之規定。

() 相關資料請至各館官方網站〉零星檔期公告〉頁面下方之相關檔案下載:

新北市藝文中心:http://www.artcenter.ntpc.gov.tw/

新莊文化藝術中心:http://www.xzcac.ntpc.gov.tw/

樹林藝文中心:https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shulin_artcenter_chi

() 洽詢電話:

  1. 申請新北市藝文中心/演藝廳及演奏廳:(02)2253-4417分機127王小姐。

  2. 申請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:(02)2276-0182分機323林小姐。

  3. 申請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:(02)2682-0035分機17蔡小姐。

 

相關檔案: 附件1-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112年7-12月可申請零星檔期一覽表

相關檔案: 附件2-新北市藝文中心演奏廳112年7-12月可申請零星檔期一覽表

相關檔案: 附件3-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112年7-12月可申請零星檔期一覽表

相關檔案: 附件4-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112年7-12月可申請零星檔期一覽表

相關檔案: 附件5-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(1110118

相關檔案: 附件5-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(1110118(odt)

相關檔案: 附件6-新北市政府藝文展演場地使用切結書

相關檔案: 附件6-新北市政府藝文展演場地使用切結書(odt)

相關檔案: 附件7-場地使用收費計算表(試算版)

相關檔案: 附件7-場地使用收費計算表(試算版)(odt)

相關檔案: 附件8-新北市藝文展演場地使用收費標準(1090318公告施行)

相關檔案: 附件9-新北市政府藝文展演場地使用管理要點(1091007修正發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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